长江下游江心洲至乌江河段航道整治二期工程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10月26日至27日,长江航道局在马鞍山市组织开展了长江下游江心洲至乌江河段航道整治二期工程(以下简称“江乌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我司承担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及报告编制工作。验收邀请了5位有关航道建设、水生态研究、环境监测、验收调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知名专家,成立了由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测单位、珍稀水生动物保护单位及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单位的代表和特邀专家组成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进验收调查工作组听取现场汇报、审阅相关材料,经质询和讨论后,一致认为工程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顺利通过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020年初,长江航道局委托我司开展江乌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我司详细研究了工程前期环评、设计技术资料和相关文件,在长江航道局等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对长江下游江心洲至乌江河道航道整治二期工程现场及其所在区域的环境状况进行了实地踏勘,对周围的环境敏感点、受工程建设影响的生态恢复状况、工程环保措施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现场调查,对试运营期环境影响现状进行了监测,并开展了公众意见调查,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编制了工程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江乌二期工程上起安徽东西梁山,下至江苏下三山河段,全长约56公里,批复概算4967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40.5万元,实际环保投资2475万元,2019年12月31日开工建设,工程分2批次交工验收,2022年12月14日第2批工程顺利完成交工验收。建设过程中,工程建设切实做到了与环境保护“三同时”的制度,落实了生态固滩、生态护岸和鱼巢砖等生态保护内容,开展了鱼类增殖放流,并针对施工临近水域珍稀水生动物中华鲟、江豚开展了系统性、针对性和专业性的保护工作,一系列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较好地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
江乌二期工程的建设不仅满足了应对船舶大型化趋势、适应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防止航道条件向不利方向发展、解决水道安全隐患的建设目的,更是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上作出了重要的践行。我司也将在“以质量为基础,以实干为根本”的精神下,真踏实干的护航长江绿色环保发展。